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商品房房價是怎麼規定的?

房屋買賣 閱讀(1.41W)

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商品房房價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商品房房價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房價的規定是按照具體的地方經濟來進行一個判斷,因為不同的地方它的房價都是有一定的差異的,比如說在一些發達的城市的話,它的房價肯定是相對來說要貴一點的,而農村集體經營性的建設用地需要進行一個房屋申請登記。土地它是享有所有權的,因為我們國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4、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5、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方面有哪些新政策?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集體建設用地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民享有使用權,使用期限無規定。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農村集體建設經營性用地,是指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過去的鄉鎮企業用地。

綜合上面所說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一般所修建的房子在房價上面也必須要跟著市面來進行走,房價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因此,對於當事人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就要諮詢清楚,只有合法的拿到土地所有權自己才能享受到土地所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