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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什麼?

土地承包 閱讀(7.2K)

一、合理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方式有什麼?

合理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什麼?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商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過去的鄉鎮企業和招商引資用地。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進入城市的建設用地市場,享受和國有土地同等權利。

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二、以下6種情形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1、鄉鎮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用地。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這個本身就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一大用途。

2、村民住宅。

不過從今年開始農村用地要申請得到審批,為了規範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審批會變得嚴格,避免隨便使用宅基地的現象出現。

3、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

4、以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開發建設公租房、鄉村休閒旅遊養老等產業,或者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聯營與其他企業合作開發此類產業的。

在日前印發的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中,北京、上海、瀋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我國土地資源屬於國家擁有,許多土地資源能夠多次合理有效利用,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鄉鎮、城鎮的公共用地可以用來改善豐富人們的日常生活,也可以用來提高人們的人均經濟水平,減少貧富差距,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完成現階段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