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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式

房產的糾紛 閱讀(2.06W)

臨時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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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農村有村委會,在城鎮有居委會,在小區有業主委員會……這些組織都有一個共同點——維護居民的權益,調解糾紛,它們都是由居民自主選擇出來的代表人所組成,那麼,當我們所居住的小區是新建的小區,條件無法達到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時怎麼辦呢?這時我們便要成立臨時委員會了,那如何成立臨時委員會呢?成立臨時委員會需要哪些符合哪些條件呢?現在,就由本站為你講述臨時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式

一,基本條件

物業管理  小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業主5人以上聯名可向該小區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申請,填報《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小組成立申請表》,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 

1、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 

2、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 

3、分期開發的大型住宅小區,經已交付使用的過半數投票權的業主申請,區、縣及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在分期開發期間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臨時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與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相同。 

二,具體步驟:  

1、成立籌備小組: 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後,作出書面批覆意見,指導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以下簡稱籌備小組)。 

2、籌備小組開展籌備工作: 

(1)籌備小組經批覆成立後,應告知建設單位或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其掌握的全體業主名單、聯絡地址及其聯絡電話等材料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收到有關材料後5日內將上述資料交予籌備小組。 

(2)籌備小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並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張貼公佈,徵求業主意見。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政策法規宣傳資料》在宣傳欄內公佈併發放給業主。 

(3)籌備小組組織各樓宇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4)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票格式樣本、業主大會議程向業主張貼公佈,同時將《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書面送達全體業主。 

3、召開大會選舉委員籌備小組完成以上工作後,將業主候選人名單及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送達街道辦事處,並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的書面申請,同時做好會務籌備工作,包括落實場地,組織人員印製選票,裝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權人,知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等有關人員。 

4、籌備小組根據議程召開大會:收集、登記選票;審議並表決通過《業主委員會章程》及《業主公約》;公開唱票、點票,宣讀選舉結果,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會後籌備小組將大會簽到表、選舉結果統計表予以公佈。 

5、申請登記業主委員會所需資料: 自產生之日起15日內,持下列檔案向所在區或縣級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一式三份。 

(1)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表; 

(2)街道辦事處核准證明; 

(3)業主委員會選票; 

(4)業主代表選票; 

(5)業主授權委託書; 

(6)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簽到表; 

(7)業主委員會章程; 

(8)業主公約; 

(9)其他相關資料。 

6、核准批覆  

區或縣級市房地產行政部門經稽核,給予業主委員會書面批覆意見。業主委員會憑批文到公安部門辦理刻制公章手續,並將公章式樣報區或縣級市房地產行政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備案。(組建及辦理過程結束)。 

以上就是 臨時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式  的要點了。業主委員會是維護小區業主權益的團體,作為委員會的一員,即使是臨時業主委員會,也應該以做到實事求是,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打造和諧小區為目標,規範自己的行為。當然,和諧小區也離不開小區居民的配合,只有互相理解,才能和諧生活。本站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