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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出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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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出租麼
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出租麼
1、只有使用權的房子不可以出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那就是沒有處置和收益的權利。所以,僅有使用權就不能把房子出租出去,只能自己使用。只有所有權人才擁有處置和收益的權利,才有權出租自己名下的房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