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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中定金和訂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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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房合同中,我們購買的大多都是期房,然後我們會與開發商簽訂一份合同,作為我們的誠意,有時候會是定金合同,有時候會是訂金合同.這二個字看似相同,但法律意義相差甚大,到底有什麼區別呢?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區分.

購房合同中定金和訂金是什麼

購房合同中定金和訂金是什麼: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起到擔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說,只有買賣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據有關民事法律規定,簽訂合同必須本著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開發商以簽訂認購書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費者與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顯然違背了以上民事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因此,在您尚未與開發商簽訂正式合同時,仍然有權利要求退還定金。

定金和訂金和區別: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看了上面的區別,相信大家能夠很容易的區分這二個合同到底是什麼了,那麼在實踐中,到底哪一個合同好呢?是訂金合同?還是定金合同?這個我們還要根據實踐中具體的情況來分析,並不是定金合同一定具有最大的優勢,本站將會根據您的情況來為您設計合同,幫助你最大化的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