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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中關於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77W)

1、定金是指為擔保房屋買賣雙方履行合同義務,而由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財產作為擔保,擔保合同的履行。如發生違約,則適用定金罰則。
2、訂金是指為了使房屋買賣合同順利履行,而由購房人向賣房人預先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資金作業預付款,先期保障賣房人的一部分利益。訂金只具有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性質,不適用定金罰則。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87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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