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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是什麼

工傷鑑定 閱讀(1.37W)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是什麼

在瞭解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有哪些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什麼叫勞動能力鑑定。實踐中,對工傷事故的處理,就必須要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確定了傷殘等級,才能做出賠償。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兩方面的問題。

一、什麼叫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制度,簡稱為勞動鑑定制度。它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勞動保障的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製度。

勞動鑑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也是工傷保險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職工在工傷或疾病醫療期內治癒或者傷情、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都要通過醫學檢查對其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作出判定。

勞動鑑定制度是合理確定工作保險待遇的基礎,是正確審批職工因工、因病致殘,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休退職的依據,也是決定傷病職工休假、復工、調換工作的依據。通過勞動鑑定制度準確評定傷殘、病殘程度,有利於加強企業對傷病職工的管理,有利於切實保障傷殘、病殘職工的合法權益,也為正確處理這方面的勞動爭議提供了客觀依據。

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在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本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醫療終結期需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批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和第31條的規定,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1、經過治療後,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

2、職工經治療後,發現確實是因工作原因造成職工身體上的殘疾;

3、工傷職工的殘疾對以後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影響。工傷職工符合上述條件,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綜上,我們知道法律中規定的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有哪些。也就是說,在滿足了上述規定的條件之後,才能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當然不經過鑑定就無法確定最終的傷殘等級,這也就不能計算出賠償數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