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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工傷鑑定 | 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傷鑑定 閱讀(2.79W)

怎麼申請工傷鑑定,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相關的材料,如工傷認定書的影印件。當然,具體的工傷認定的相關程式需要更多的鑑定與處理。怎麼才能申請工傷鑑定呢?工傷鑑定有需要哪些條件?具體工傷鑑定的法條有哪些?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工傷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工傷認定書的原件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

2、鑑定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

3、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可以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上下載,也可以到鑑定中心取,個人申請不需要蓋章,但要能提供單位名稱,單位的詳細地址,單位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4、病志資料,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影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影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在達到規定的醫療期後可以辦理,沒有最後期限,但是上述所需的材料一樣都不能少,都是稽核必須要的東西。

怎麼申請工傷鑑定,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第2張

有關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法條: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怎麼申請工傷鑑定,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第3張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總之,以上就是關於工傷鑑定需要哪些材料與具體的法條規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諮詢專業的意見。詢問本站的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同時,工傷鑑定的程式一般需要一定時間,其中也會遇到很多的問題。如果你有不瞭解的地方。也可以查詢相關的法條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