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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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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一些基礎設施的關注點都在質量上,畢竟那影響到自身的安危與使用。國家對工程的質量問題也很重視,竟然做到減少事故、減少損失。建築工程一般包括住房、公共基礎設施,這些都是人們離不開的,若發生事故,後果是很嚴重的。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分類。

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分類?

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通常採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

1、一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

(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2、嚴重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2)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3)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範疇。

(1)工程倒塌或報廢;

(2)由於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按國家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於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後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於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

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以下四級: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一級;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為二級;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為三級;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四級。

4、特別重大事故:凡具備國務院釋出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列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質特別嚴重,上述影響三個之一均屬特別重大事故。

5、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為質量問題。

工程的質量問題,並不能夠完全避免。出現質量問題,有可能是設計問題,也有可能是施工缺陷。我們來看看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分類是怎樣的呢?按照事故程度進行劃分,可以分為一般的、嚴重的、重大的等。工程質量問題,若造成3人以上人員死亡,即可歸屬與重大工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