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質量糾紛>

工程質量事故分幾個等級?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1.96W)

一、工程質量事故分幾個等級?

工程質量事故分幾個等級?

根據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將工程質量問題分為四個等級: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具體如下:(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式是怎樣的?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並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專案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籤認後,專案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後,總監理工程簽署稽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准後,簽發工程復工令;

6、專案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程質量是屬於建築工地的重中之中,一般只要發生事故必定就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同時在認定時會按不同的事故等級來進行區別,輕者會給予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於嚴重者會按十年的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