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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可得利益損失怎麼評估

合同違約律師解答 閱讀(2.39W)

生產利潤損失加上經營利潤損失就是可得利益損失。可得利益損失是指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等違約行為導致守約方所喪失的財產性損失,即在合同履行前並不為當事人所擁有的,而為當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後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權利。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的可得利益損失怎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