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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損害賠償損益相抵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咋計算

合同違約 閱讀(2.1W)

一、違約損害賠償損益相抵是什麼意思

違約損害賠償損益相抵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咋計算

損益相抵又稱損益同銷,指賠償權利人基於損害發生的同一原因獲得利益時,應將所受利益從所受損害中扣除以確定損害賠償範的規則。在民法典上所稱的損益相抵規則,其內涵是受害人基於導致損失發生的同一違約行為而獲得利益時,其所能請求的實際賠償額為損失減去利益的差額。這一規則旨在確定受害人因對方違約而遭受的淨損失 ,是計算受害人 真實損失的規則。損益相抵規則與減輕損害規則不同。減輕損害規則的作用在於減輕加害人的責任;損益相抵規則的作用在於確定受害人的實際損失。

損益相抵的法理依據在於,賠償責任制度的目的在於補償受害人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並非使受害人因此而獲得不當得利,因而受害人不得因損害賠償較損害事故發生前更為優越。

二、可得利益損失賠償的計算

第一步:確定受害人因違約行為的發生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損失,對此受害人應負舉證責任;

第二步:確定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中,哪些是違約方在訂約時可以預見的,哪些是訂約時不可預見的,對此法院可以自由裁量;

第三步:確定受害人是否因違約而獲有利益,如果有,則應從損失中扣除,以便確定淨損失額,對此違約方負舉證責任;

第四步:確定是否存在受害人有采取合理減損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情形,對此違約方負舉證責任,即他必須證明受害人作為一個明理人本來採取措施即可減少損失;如果受害人有采取合理減損措施減輕損失,則違約方對擴大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第五步:綜合上述五個步驟的基礎上確定可得利益損失賠償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