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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是一個意思嗎 | 區別是什麼?

公司設立 閱讀(9.33K)

一、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是一個意思嗎,區別是什麼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是一個意思嗎,區別是什麼?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不是同一個意思,二者的區別是:概念不同;性質不同;二者與公司登記的關係不同;效力不同這幾個方面。公司設立是一種法律行為,公司成立是一種公司滿足成立條件而存在的合法狀態,二者之間有一定的關聯但是也有一定的區別。

公司法》第六條 【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二、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長期以來,人們通常把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相混淆,以致造成對公司設立的誤解,不能正確地認識公司設立的法律性質、公司設立過程中責任的特殊性和設立中公司特殊的法律地位。事實上,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二者並不相同,其區別主要如下:

1、概念不同

公司設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則是指公司在實質上依公司法組織設立,完成申請設立登記程式,經登記機關稽核發給執照,取得法人資格的一種狀態。

2、性質不同

公司的設立,係為組織公司之發起人之設立行為,有法律行為,亦有非法律行為;有民事法律行為,亦有受動的行政法律行為。而公司的成立則不是一種行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資格的一種狀態,是對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種表現形式。

3、二者與公司登記的關係不同

所謂公司登記,是指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法人團體資格確認的一種法律宣告,是一種公示和監督法律行為。公司登記在本質上仍屬公司設立行為,是公司設立這一系列行為的最後一個階段,而公司成立則是公司設立和公司登記的法律後果。

4、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後,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稱的排它使用權等,而公司設立則無上述人格和權利。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的聯絡是: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公司成立則是公司設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後果。順便說一下,有的學者將公司成立的性質說成是一種公法上之(國家)行政行為。不妥之處在於其將公司成立與公司登記相混淆。公司登記從主管機關或公司登記機關之行為看,是一種對公司進行稽核和發照的行政處分行為;而公司成立則是公司登記的法律後果,是一種確認具備公司法人人格的狀態,而不是一種行為,更不是一種(國家)行政行為。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看似只相差一個字,但是實際上在很多方面都有比較大的區別。總的來說,在公司成立以前必須要滿足公司設立的標準,如果不滿足公司設立的標準的就沒有成立公司的資格,但是滿足了公司設立的條件的,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也是有可能成立不了公司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