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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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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的區別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有何區別?

一、概念不同

公司設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則是指公司在實質上依公司法組織設立,完成申請設立登記程式,經登記機關稽核發給執照,取得法人資格的一種狀態。

二、性質不同

公司的設立,係為組織公司之發起人之設立行為,有法律行為,亦有非法律行為;有民事法律行為,亦有受動的行政法律行為。而公司的成立則不是一種行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資格的一種狀態,是對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種表現形式。

三、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後,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稱的排它使用權等,而公司設立則無上述人格和權利。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的聯絡是: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公司成立則是公司設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後果。順便說一下,有的學者將公司成立的性質說成是一種公法上之(國家)行政行為。不妥之處在於其將公司成立與公司登記相混淆。公司登記從主管機關或公司登記機關之行為看,是一種對公司進行稽核和發照的行政處分行為;而公司成立則是公司登記的法律後果,是一種確認具備公司法人人格的狀態,而不是一種行為,更不是一種(國家)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