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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方式是什麼 | 設立的程式是怎樣的?

經營管理 閱讀(2.69W)

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司,都是以盈利為目的而存在的,公司一經設立,則會與其他型別的企業,或者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故而為了保護各方的經濟利益,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方式,並按照流程進行設立,你是否知道公司設立方式是什麼?

公司設立方式是什麼,設立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公司設立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設立的門檻越來越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設立自己的公司。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即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二、公司設立中發起設立的程式

1、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簽訂《發起人協議》;發起人在進行創立公司的活動時,首先要確定公司的資本總額是多少以及資本總額劃分為多少股份、每一股的金額是多少。每一個發起人都應當以書面的方式承諾自己將要購買多少股份,並且所有發起人所承諾購買股份的總和應當等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如果所有發起人所承諾購買股份的總和小於公司應發生的全部股份,應當改變所確定的公司資本總額或者以募集方式設立,如果所有發起人所承諾購買股份的總和大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則應當改變所確定的資本總額,使之與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總數相一致。

2、發起人繳納股款;發起人在認購股份之後,就應當繳納他所認購股份的全部金額。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出資時,必須對這些財產或者權利進行評估作價,以抵作股款,並且應當依法辦理轉移財產權的法定手續,將財產權由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選舉公司的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發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資以後,應當選舉出公司的董事和監事,組成公司的董事會和監事會。選任公司的董事及監事至少應當有代表股份總數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同意,方為有效。

4、申請設立登記;發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資並選任董事會和監事會後,應當由董事會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並報送有關檔案以登記註冊。

5、公告。自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應當依法進行公告。

三、公司設立中募集設立的程式

1、發起人認購法定數額的股份;發起人在確定公司的資本總額及股份總數後,應當承諾購買一定數額的股份。所有發起人承諾購買的股份數額必須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35%。

2、公開募集股份;在發起人認購一定數額的股份後,其餘股份應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在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說明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代銷,由社會公眾認股。

3、繳納股款;發起人及社會公眾認購股份後,應當依法繳納自己所認購股份的全部股款。發起人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時,必須對這些財產或者權利進行評估作價,以抵作股款,並且應當依法辦理轉移財產權的法定手續,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向代收股款的銀行繳納股款。其他認股人,在繳納自己所認購股份的股款時,應當向代收股款的銀行繳納股款。

4、舉行創立大會;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當依法召開創立大會,選舉產生公司董事和監事,組成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

5、申請設立登記;董事會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登記機關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公告。自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應當依法進行公告。

我們可以看出,公司設立只有發起設立以及募集設立兩種方式,不同的設立方式需要經歷的流程是不一樣的,但是都需要經歷認定股本、繳納股款、登記設立以及進行公告等,自公司依法設立後,才能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