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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與私募是否一樣 | 有什麼區別?

經營管理 閱讀(1.8W)

在如今複雜的市場經濟活動中,許多公司選擇發行債券以謀取更多的資金用於自己的業務週轉,公司債券的發行可以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債券是與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相對的,包括四個種類的債券,因此,關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與私募是否一樣的問題,其實是有區別的。下面,讓本站小編來為您講講。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與私募是否一樣,有什麼區別?

一、私募債券

私募債券的發行相對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私募的物件是有限數量的專業投資機構,如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和各種基金會等。一般發行市場所在國的證券監管機構對私募的物件在數量上並不作明確的規定,但在日本則規定為不超過50家。

這些專業投資的投資機構一般都擁有經驗豐富的專家,對債券及其發行者具有充分調查研究的能力,加上發行人與投資者相互都比較熟悉,所以沒有公開展示的要求,即私募發行不採取公開制度。購買私募債券的目的一般不是為了轉手倒買,只是作為金融資產而保留。日本對私募債券的轉賣有一定的規定,即在發行後兩年之內不能轉讓,即使轉讓,也僅限於轉讓給同行業的投資者。

(一)優缺對比 

優點:

1、發行成本低。

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準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

4、資訊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

缺點:

1、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我國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註冊資本金要達到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淨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資組織。

2、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保和信用評級。只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

(二)發行條件

1、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對於中小企業定義的標準。

2、辦理中小企業私募債必須有企業納稅規範。

3、申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目標企業的主營業務不能包含房地產和金融類業務。

4、辦理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目標企業的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以企業年營業額收入不低於發債額度為宜。

5、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的目標企業能獲得大型國企或者國有擔保公司擔保。

6、申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企業的信用評級達到AA級以上則為優先考慮物件。

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1>發行主體範圍及條件:

證券業協會實行負面清單制,承銷機構專案承接不得涉及負面清單的範圍。負面清單具體範圍如下:

存在以下情形的發行人

(一)最近24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檔案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二)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三)存在違規對外擔保或者資金被關聯方或第三方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等方式違規佔用的情形,仍處於繼續狀態。

(四)最近12個月內因違反公司債券相關規定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最近6個月內因違反公司債券相關規定被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組織採取紀律處分,尚未完成整改的。

(五)最近兩年內財務報表曾被註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且保留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尚未消除,或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六)因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被有權部門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失信生產經營單位或者其他失信單位,並被暫停或限制發行公司債券。

(七)擅自改變前次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做糾正。

(八)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募集資金投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九)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途為持有以交易為目的的金融資產、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或本次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途為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十)本次發行檔案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十一)存在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情形。

二、以下特殊行業或型別的發行人

(十二)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本條所指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是指根據國務院相關檔案規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專案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十三)主管部門認定的存在“閒置土地”、“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公司。

(十四)典當行。

(十五)未能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擔保公司:

(1)經營融資擔保業務滿3年;

(2)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6億元;

(3)主體信用評級AA級(含)以上;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六)未能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小貸公司:

(1)經省級主管機關批准設立或備案,且成立時間滿2年;

(2)省級監管評級或考核評級最近兩年連續達到最高等級;

(3)主體信用評級達到AA級(含)以上。

       發行私募公司債的,只需滿足上述負面清單要求即可,沒有對財務指標不超過淨資產40%紅線的限制。

在報價系統發行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債券申請在報價系統線上發行的,發行人或承銷機構應當在報價系統填寫發行登錄檔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募集說明書;

二)發行人申請債券發行、轉讓的有權決策部門(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三)承銷機構(如有)出具的推薦意見;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債券發行和轉讓的法律意見書;

五)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

六)受託管理協議;

七)持有人會議規則;

八)信用評級報告(如有);

九)擔保合同、擔保函、擔保人最近一年的財務報告(並註明是否經審計)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或會計報表以及增信措施有關檔案(如有);

十)涉及資產抵押、質押的,還需出具抵押、質押確認函、資產評估報告等(如有)。

此外,新規允許具備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券商、證券金融公司發行的私募公司債可以自行銷售。

<2>、投資主體:

僅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每次發行物件不超過200人,轉讓範圍也限於合格投資者。發行人的董監高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以參與本公司私募債的認購與轉讓。

<3>、交易場所:

滬深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檯.

<4>、發行稽核流程:

承銷機構或依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自行銷售的發行人,應在每次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業協會備案,報價系統具體承辦私募債備案工作。協會僅對材料是否齊備性複核,在備案材料齊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

報價系統規則釋出後,不再對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併購重組私募債進行事前備案。

<5>、債券登記託管及資金結算機構:

中證登、報價系統(資料最後統一到中證登);資金支付:中證登、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

綜上所訴,關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與私募是否一樣的問題,回答肯定是不一樣的,雖然私募債券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一個種類,但是也有自己的優勢、特點以及發行條件的,不能和其他種類的債券相混淆。對於同屬於一個類別的不同債券需要區別對待,隸屬關係也要分清楚,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