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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是否可以起訴業主

物業糾紛 閱讀(2.67W)
物業公司是否可以起訴業主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群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業主起訴物業公司

您好,關於“物業公司是否可以起訴業主”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業主起訴物業公司,首先要業主對小區物管服務不滿意而拒交物管費,因此被告上法庭,法院一般會判決業主敗訴,但如果確實是物業的某項服務很差,業主可對物管公司提出反訴,要求對所欠物管費少交或者不交。但業主需要向法庭提供物管公司服務不到位的證據,主要是兩方面:業主個人住宅中,物管本應上門解決的問題卻一直未處理的,業主進行拍照、錄影取證,其後上門告訴物管,通過錄音記錄對方答覆;另外,收集物管對小區環境服務不周到之處的證據。同時表明,因為物管服務打折,物管費不能按此前約定價格收取,要求降低物管費甚至不交,這時就很有可能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援。如果業主不願反訴,也可拿著該類證據直接和物業公司交涉。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的關係】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覆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合法權益的保護】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