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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鄰里糾紛能找物業嗎?

物業糾紛 閱讀(3.22W)

一、出現鄰里糾紛能找物業嗎?

出現鄰里糾紛能找物業嗎?

可以找物業。但物業只能簡單協調,協調不了只能走司法程式。

1、通過採取友好協商加以解決。拿出追求“和諧”的勇氣,多換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問題和行動。拋棄“小氣”,力求“大氣”,多一分寬容,少一分計較。實在無法解決時,可請求政府和組織的幫助,千萬不要激化為械鬥。

2、通過各種調解加以解決。一般發生了鄰里糾紛後,可請第三方出面對糾紛雙方進行調解,在很多地方社群或居委會的工作人員通常充當“調解員”一職。

3、通過派出所加以解決。很多人在遇到鄰里糾紛後通常會去派出所解決問題,公安部門會依據糾紛的實際情況和性質,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4、進行民事訴訟加以解決。當調解員和派出所不能解決問題後,可以採取進行民事訴訟的維權行為,但是該種途徑耗時較長,費用較高,所以,只有在糾紛始終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才選擇此項方法加以解決。

二、物業費糾紛什麼案由應該?

對於無理拒絕交費情形的,應判處業主按照合同規定繳納物業費。

1.對於業主無理拒絕交費情形的,應判令業主按照合同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並承擔延期交費的違約責任;

2.對於業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並以此為由要求減免物業管理費用的,一般不予支援;

3.對於因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致使業主拒絕交費的,則屬於物業管理公司違約在先,業主拒絕交物業管理費屬於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的行為,是依法採取的自我救濟手段,這種情況下,可根據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的質量狀況,判決駁回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的訴訟請求,或者判決減少業主的物業管理費,但應交的維修費用不在此限;

4.對於確因公共費用的分攤不合理導致業主拒絕交費引起的糾紛,應當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合理確定各個業主應分攤費用的基礎上,判令相關業主支付其應分攤的物業管理費用和維修費用;

5.對於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情形,業主因而拒交的,應判決業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交付物業管理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未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服務專案收費及收費不合理的部分,應予以駁回,同時建議政府價格監督管理機關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規收費予以處罰;

(六)對於雙方未簽訂書面的物業管理合同引發的糾紛案件,如何處理。由於未訂立物業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間缺少書面協議來確定權利與義務,訴訟中,業主們會以此作為抗辯理由而拒不同意補交物業管理費用。我們認為對於雙方之間雖未簽訂書面的物業管理合同,但業主事實上享受了物業管理服務並因此受惠的,這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間已構成事實上物業管理關係。法院根據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可參照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或同類物業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判決業主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如果醫美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滿意的程度,而拒絕繳費的,是屬於物業管理公司違約在先的,那麼肯定是業主有抗辯權的。如果物業管理公司的質量狀況確實如此,就會判決駁回物業管理公司要求繳納物業管理費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