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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鄰居裝修糾紛可以找物業嗎?

物業糾紛 閱讀(2.55W)

一、存在鄰居裝修糾紛可以找物業嗎?

存在鄰居裝修糾紛可以找物業嗎?

存在鄰居裝修糾紛可以找物業,但是物業只能簡單協調,協調不了只能走司法程式,可能無法解決問題。

鄰里糾紛的正確解決方法如下:

1、通過採取友好協商加以解決。拿出追求“和諧”的勇氣,多換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問題和行動。拋棄“小氣”,力求“大氣”,多一分寬容,少一分計較。實在無法解決時,可請求政府和組織的幫助,千萬不要激化為械鬥。

2、通過各種調解加以解決。一般發生了鄰里糾紛後,可請第三方出面對糾紛雙方進行調解,在很多地方社群或居委會的工作人員通常充當“調解員”一職。

3、通過派出所加以解決。很多人在遇到鄰里糾紛後通常會去派出所解決問題,公安部門會依據糾紛的實際情況和性質,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4、進行民事訴訟加以解決。當調解員和派出所不能解決問題後,可以採取進行民事訴訟的維權行為,但是該種途徑耗時較長,費用較高,所以,只有在糾紛始終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才選擇此項方法加以解決。

二、裝修糾紛民事訴訟的流程

一審程式:

1、原告起訴;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審程式:

1、當事人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審理程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範圍和內容方面。

進行裝修時可能會對鄰里產生困擾,因此,在產生鄰里糾紛時,最好的方法並不是去尋找物業解決,而是應該與鄰居進行平等溝通和協調,尋找解決辦法。如果鄰居不進行配合,可以請求公安機關進行強制干預解決,問題嚴重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