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二手房買賣的途徑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1.63W)

二手房買賣的途徑有哪些?

雖然絕大多數購房者在買二手房時都是通過找房產中介的方式去購買,但事實上,二手房的購買途徑絕不是僅有這一個。那麼,二手房買賣的途徑一般有哪些呢?而不管是哪種途徑,買房者若想要真正的獲得房屋所有權,就需要賣房者履行相應的義務,那作為二手房的賣方究竟須履行哪些義務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說明。

一、二手房買賣的途徑有哪些

1、手拉手直接交易。

這一類是熟悉房地產交易流程和行情的手拉手交易。賣方一般會直接放上自己的聯絡方式,安排看房並獨立完成交易的整個過程,僅在有商業貸款時尋求專業貸款公司或銀行的幫助,費用最為節省。但在沒有專業人士全程導購的情況下,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在明晰產權的情況下,購房者一定要全面瞭解房子的物業情況、質量情況等,避免有後顧之憂。

2、專業服務公司介入。

這一類屬於不熟悉房地產交易流程的專業服務公司中介交易。買賣雙方希望在網上房地產交易平臺進行手拉手交易,但是由於房地產交易涉及對市場行情的把握和大量細節的洽談,需要在成交前明確,以避免產生糾紛,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往往會諮詢專業服務公司。

3、中介全程參與服務。

由中介全程參與的交易與傳統交易類似,賣方在掛牌時不留自己的聯絡方式,由經紀人來接聽電話、安排看房和貸款等交易流程。優點是省心省力,但是上下家總共需要支付成交房價的2%作為中介公司的佣金。

二、二手房賣方須履行哪些義務

1、保證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賣房人名下,並交付房屋。

這是賣房人最主要、最基本的義務。為保留房屋所有權可以合法轉移,其前提必須自己是該房屋的所有權或合法的代理人。當房屋所有權合法轉移後,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義向買房人提出產權異議,或承租人向買房人主張產權時,原賣房人有保障買房人免受追索的責任。而由此引起訴訟的,買房人有參與訴訟及承擔證明第三人、承租人沒有理由主張權利的義務。

2、按照合同規定的交付時間、交付方式交付房屋。

交付方式有兩個內容:一是證件的交付,即賣房人有義務將房屋所有權轉移到買房人的名下,完成法律程式上的交付。二是實物的交付,即將房屋騰空後交給買房人實際佔有使用。如果該房屋被出借,賣房人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收回,並保證向買房人進行實物交付。

3、按照合同所規定的質量(結構、使用狀況)、附屬設施以及數量交付房屋。

交付時,賣房人不得隱瞞房屋缺陷,否則,賣房人就要承擔違約責任,並負責進行維修,買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並可要求賣房人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綜上,是關於“二手房買賣的途徑有哪些”的法律知識,希望對解決您的二手房買賣糾紛能有一定的幫助。在二手房買賣糾紛中,最常出現的糾紛之一,就是退房糾紛。作為購房者,如果您想退房的話,就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符合退房的條件。如果您不知道怎麼去證據符合退房條件的話,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您想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