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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買賣有風險 | 如何選擇滿意的二手房

二手房糾紛 閱讀(3W)

哪些二手房買賣有風險 如何選擇滿意的二手房

當您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否則就可能會遇到法律風險。那麼,在實踐中,哪些二手房買賣有風險呢?而作為購房者,當然都想避免這些風險,順利的購買到讓自己滿意的房屋。那應該如何選擇滿意的二手房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闡述。

一、哪些二手房買賣有風險

1、產權不明確的

物權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買房前,要核對出賣人是否具有產權。物權法第十七條和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物權的證明,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是國家對房屋所有權的確認。因此,查明賣方提交證書的真實性要放在首位。

2、土地權屬不清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土地分為國家、集體所有兩種性質。第五十五條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其他土地有償使用費後,方可使用土地。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報批。准予轉讓的,應辦理出讓手續,受讓方應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無共有人宣告的

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規定,財產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份額、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分擔、承擔義務。按份共有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二手房大多是夫妻或家庭成員共同財產,購買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宣告的二手房會惹上麻煩。

4、被保全、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三十八條規定,被執行人無金錢給付能力的,法院有權裁定對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採取查封、扣押措施。第四十四條規定,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已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司法機關已保全、查封的房屋是不能買的。

5、設定了抵押權的

《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物權法、擔保法都規定,抵押人處理抵押房屋,應獲抵押權人同意,否則不得轉讓。因此,應審查權屬證書原件是否有抵押記載,沒有抵押權的房屋不能購買。

6、不符合轉讓條件的

按照《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規定,經濟適用房屬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不滿5 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進行回購。滿5 年轉讓應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才可以取得完全產權。因此,對不符合轉讓條件的二手房也要當心。

二、如何選擇滿意的二手房

1、看戶型:平面佈局合理是居住舒適的根本。

2、樓頂的房子(包括帶閣樓的房子),從理論上說可能漏雨,而且冬冷夏熱。實際上,更不能抱有幻想,漏雨按照開發商的說法是建築通病,無法根治。現在的防水材料,最長壽命為5年,一些劣質的甚至才一年左右。如果到時候防水材料老化導致滲漏,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是維修,而且要過幾年就大修一次。樓頂的房子冬冷夏熱的程度,只有實際住過的才能體會出來。

一樓(半地下室)的房子,最好也別買。這樣的房子不但採光、私密性、安全性大打折扣,而且可能存在返潮等問題。

3、遠離高壓電塔離高壓電塔最好超過200公尺,免小孩流鼻血,大人易得癌症或其它暗病。不與高架橋、陸橋同行之房屋免流年與五黃飛到,禍不單行。

4、不住太老舊的房子屋子太老,過去必承受太多人間怨氣,久住則易受影響。不貪求便宜低於行情之屋子,必有不利市場及租方的條件。如屋子在風水上不利於住人,曾經死過人或結構有問題等等。

5、不鄰病家如屋內有病人,或與房東合住,房東家中有久病或重病之人,最好都不要搬進去住,免得惹穢氣上身。不住貼有符紙、化煞物品(如凹凸鏡、八卦鏡等)的房不管房東如何託詞,最好都不要住進去。

6、不近廟宇、天主教堂或基督教堂因為陰氣太重,都屬陰煞之地。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在此,還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多一個心眼,情願買得遲點,也不要買一些有風險的房產,不然會惹上很多麻煩的。如果您擔心購房會遇到法律風險,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