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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的糾紛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3.08W)

二手房買賣的糾紛有哪些

實際進行二手房買賣的時候,肯定是會遇到一些糾紛的,而對糾紛的處理結果就與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因此,實踐中瞭解清楚二手房買賣的糾紛有哪些,能夠提前採取措施避免糾紛的發生,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介紹這方面的內容。

一、二手房買賣的糾紛有哪些

(一)買賣雙方缺乏誠信,隱瞞真實資訊導致糾紛

當事人為了促成交易,往往隱瞞真實資訊,如房屋質量問題、居住環境問題,在簽訂合同後另一方發現從而提起訴訟。對此,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瞭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並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如何承擔作出約定。

(二)房價變化快導致糾紛

房價上漲時,許多糾紛系賣房人在銷售房屋後,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房屋價格又上漲了,於是導致反悔,以種種藉口不辦理過戶手續,另一方起訴至法院。房價下跌時購房人以種種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對此,購房方不但要與賣房方簽訂合同,還要提前考慮房價上漲、下跌等因素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三)中介機構的不規範行為導致糾紛

由於買賣雙方常常通過中介機構建立聯絡,進行交易,而中介機構本身的機制和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甚至合同約定內容與三方談判時表達的意思不一致,導致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內容產生爭議,從而提起訴訟。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當選擇正規的中介機構,交易前應當充分了解各種事項,並對雙方談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續複雜產生的糾紛

二手房交易手續複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產生不信任,交易難以進行。所以買賣雙方都要在交易時充分了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最好選擇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再慎重簽訂合同。

(五)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不合理,導致難以發現房屋共有人情況,引起共有人提起的糾紛。

現行的房屋產權登記制度僅登記一名所有權人,在交易過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難發現還有共有人,交易之後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訴訟主張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出現。對此,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讓對方提供確保有權處分的證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的證明。

二、營改增後二手房如何繳稅

營改增實際是“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簡稱,目前個人二手房交易,現在徵收的“營業稅”,就是對營業額直接徵稅。而營改增後,個人買賣二手房,就只對房子增值部分徵稅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增值就不用繳稅。而且原來購買住房繳納的增值稅,在該套住房賣出時,已繳納的增值稅可能允許被抵扣掉。當然增值稅的徵收稅率會與營業稅有所不同,而且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個稅率會直接影響“營改增”的結果是減負或是增負。

無論二手房買賣糾紛還是營改增後二手房如何繳稅,均是相當專業的法律問題,建議及時委託律師全權處理。

生活中,關於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常見的就是以上五種了,據不少購房者反應,在實際遇到上述糾紛的時候,其實自己都不清楚應該怎樣來處理才是最好的,這種情況下,出於對購房者利益的考慮,建議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這樣處理糾紛的結果也不至於對自身利益造成太大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