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常見的二手房買賣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1.48W)

常見的二手房買賣陷阱有哪些?

隨著二手房交易事業的蒸蒸日上,不法商販也是越來越猖狂。對於不瞭解房地產業的普通二手房消費者來說,一些誘惑往往讓他們掉入不法商家的陷阱。為了防止更多的消費者上當受騙,本站將在本文中介紹二手房買賣有哪些陷進。

二手房交易常見陷阱

陷阱一:個人現金收房 

由於許多業主已對“現金收房”的把戲有所提防,不法中介於是又以“個人”名義“現金收房”的花招粉墨登場。這些不法中介先偽裝成個人購房者,與業主談好房價後,再與業主一同去公證處辦理房屋出售全權委託公證。不法中介手裡拿著業主的房產證,可以轉手高價出售,一旦無法快速將壓在手裡的房子變現,就會採用以業主名義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將房屋變成現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業主的房產證惡意行騙,然後捲款潛逃。 

陷阱二:買賣合同貓膩多

有時業主與客戶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只簡單說明了雙方約定的房款數額,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況,待到過戶完成之後,由於合同中既沒有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的相應條款,也沒有入住交驗、費用明細的相應條款,於是最終演變成一場業主長年催討、購房者避而不見、中介公司推卸責任、業主傷神費力的持久糾紛。

陷阱三:代理合同陷阱

一種是霸王條款陷阱在中介公司《委託銷售代理協議》中,一般會對買賣雙方的權責義務都會分別做出規定。如會規定中介公司委託出售房屋的時限,或規定中介公司超時出售的違約責任,同時也會規定委託期內業主的義務,委託期內業主的違約責任等。另一種代理交易不透明陷阱。

陷阱四:無法辦理產權過戶

許多購房者認為一手交錢一手交房,拿到鑰匙就等於得到房產。實際上,在房屋正式過戶之前,產權仍然歸屬原業主,並且存在可能無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許多不法中介為了促成交易,對可能出現的風險統統避而不談,更有甚者,這些不法中介還將可能存在交易困難的房產賣給買房人並且一再強調讓買方過戶之前就付款給業主。然後待到房款已付,房產卻無法過戶,不法中介再推卸責任,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無法保證。

二手房在交易過程中涉及到問題複雜且遍佈陷進,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消費者一定要謹慎,不要因貪圖一時的利益或是便捷而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進中。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之前建議先做法律諮詢或是請求相關專業律師的幫助。


如何查詢二手房的產權狀況

二手房買賣應注意什麼

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有哪些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