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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風險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7.26K)

二手房買賣風險有哪些?

一、產權風險

1. 房主無從事交易的資格,即假業主的。

在簽約時應該注意檢視簽約人提供的證件上的名字是否和產權證上登記的為同一人,有的人會造假,因此簽約前應要求經紀公司或經紀人前往建委查詢,確認結果。

2. 房子是多人共有,賣方未經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就將房屋登記出售的。

這類風險的防範是在簽約時檢視房產證上的產權人,有多個產權人的必須要求全部權利人到場,不能到場的需要提供同意出售證明及手寫委託書。

3. 房子有貸款、抵押尚未還清,業主需要用買房的錢去還貸解押的。

面對這種情況,購房者需記住一條:一定不能輕易同意業主用你的錢去還房貸。因為我們不能確保賣家拿著錢真去還房貸,現實的很多糾紛都是由此產生的。

4. 房子被法院依法查封的。

簽約前需讓經紀人協同業主到建委去查檔,如果在交易之前查封的房產建委會有備檔。如果擔心簽約完成後、過戶之前被封的,在合同裡應寫清楚如遇法院查封,經紀公司應當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5. 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子。

有些房子轉讓是有限制的,比如軍產房、局級分得的公房,屬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在有限條件下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進行回購。

因此審查產權證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以優惠價、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售時要按成本價補足費用。許多職工購買原產權單位的住房時,都是以優惠價或標準價購買的。所以,購房者要確認該房屋是否已按成本價補足費用。

(2)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一般情況下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3)遠郊區縣的鄉產權房屋不能上市交易。鄉產權房屋需經國家批准,徵地開發,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二、資金風險

1. 房款資金

資金安全主要是業主拿到定金或首付款後玩消失,目前上海已要求在已試點基礎上,制定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全面實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

2. 房子消耗的費用資金

有的房產有大量的物管、水電費用沒有結清等情形。簽約時一定要留保證金,不然等過完戶交房時補交費用就不好辦了。

三、房屋本身質量風險

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有很多,最好是找懂行的朋友一起去幫忙檢視,而且最好是能夠晚上、白天、雨後都去看看。其次,可以同小區裡的人多聊聊,瞭解一下有沒有特殊情況,比如凶宅等。儘量選擇大品牌中介,至少能有個保障,畢竟相比於可能出現的風險,中介費就實惠多了。

二手房交易過程比較複雜,常常會伴隨著一些風險。因此,在看房選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在簽約付款的時候更要注意資金風險,不要直接交付大額現金。

無論是購買商品房還是購買二手房,其實多少都是有一些風險的。比如,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由於是屬於期房,這個時候風險相對來說是更大的,很容易出現開發商卷錢跑路商品房爛尾的情況。如果是購買二手房的話,要格外注意二手房的房齡、性質、隱性工程等等,這些一方面是影響到購房者取得二手房所有權,另一方面也關係到日後的居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