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法律 閱讀(7.63K)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等級的劃分: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三條建築活動應當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築工程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