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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的意義有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3.04W)

一、債務重組的意義有哪些?

債務重組的意義有哪些?

與同樣具有消滅債權債務關係功能的破產程式相比,困難債務重組體現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談判與協議的過程, 法律干預程度較低,與破產程式的 “法定準則” 及“司法主導” 兩大特徵形成鮮明的對比。但是,債務重組既然是當事人之間的協商活動,也應當貫徹、體現法律對締約過程所要求的平等、自願、互利諸原則,以均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由於債務重組本身意味著債權人作出了讓步, 遭受一定的利益損失, 這就更需要人們關注如何在這一協議過程中實現利益均衡的問題。

二、正確認識兩方面問題

企業資產重組的風險很高,一個時期以來,基於粉飾報表的需要而進行的財務性重組、注入資產不完整導致公司經營不獨立的不規範重組、利用不公允的關聯交易進行掏空企業的惡意重組不斷,因此,在鼓勵企業進行資產重組的同時,又要對重組中的問題加以規範。企業進行資產重組需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1)要正確認識資產重組和產品經營的關係。

企業的資產重組,必須以紮實、成功的產品經營為基礎,以搞好生產經營、壯大企業實力為終極目的,而不能脫離產品經營進行資產重組,陷入投機炒作之中。產品經營是資本經營的基礎和前提,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內在要求和推動力,出色的產品經營是外部資產重組成功的重要保證;而資產重組為產品經營上規模、上次提供了更寬廣、更深厚的基礎和更巨大的空間。因此,資產重組和產品經營是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一個有機整體。在現實中,大凡資產重組成功的企業,其產品經營也必定卓有成效,反過來,產品經營困難叢生的企業,其資產重組也必定差強人意。

(2)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應當堅持與推進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經營機制相結合,對被兼併企業進行有效整合,實施再造工程,使被兼併企業煥發新的活力。

整合戰略的成功實施決定著資產重組的成功,也反映出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通過重組收購的其他企業,並不是簡單的幾何相加,關鍵在於收購後有關人員、管理、業務、文化是否融合,在於整合後的消化功能,甭則會出現因收購引發的吃撐了消化不良,甚至是吃不下的問題。

綜合上面所說的,債務重組對於債務人和債權人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解決債務的方式,不僅債權人可以得到欠款,債務人也可以利用債務重組使自己得到一次重生的機會,但這個必須要慎得雙方的同意,而且還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