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於原協議的,都是債務重組。那麼債務重組的方式都有哪些呢?請閱讀下面的有關債務重組的文章進行了解。
債務重組的方式:
1、以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
2、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以上三種方式組合
採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
(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綜上,債務重組的方式有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轉為資本、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三種方式組合等四種,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