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債務重組的特徵有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3.19W)

一、債務重組的特徵有哪些

債務重組的特徵有哪些?

1、財務經營狀況相對不佳的公司較多,產業相對集中。通常,債務重組與債務困難、債務危機聯絡在一起,因此據披露情況看,目前進行債務重組的大多是生產經營和財務結構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關聯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帳面的重組損益巨大。

3、資訊披露不充分、不規範。有關債務重組的資訊只是散見於重大訴訟仲裁事項、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關事項、現金流量表附註等部分,披露行為隨意性大,債務重組給公司帶來的損益情況更是不明確。

二、不屬於債務重組的情形

1、債務人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按正常條件轉為其股權(因為沒有改變條件)。

2、債務人破產清算時發生的債務重組(此時應按清算會計處理)。

3、債務人改組(權利與義務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

4、債務人借新債償舊債(借新債與償舊債實際上是兩個過程,舊債償還的條件並未發生改變)。

三、債務重組的方式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3、債務轉為資本;

4、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其中前三種屬於即期清償債務,後一種屬於延期清償債務。

通常情況下,債務人與債權人通過以非現金資產、發行權益性證券、修改負債條件等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後,債權人對債務人會作出部分讓步,以便使債務人重新安排財務資金,或得以清償債務。因此,如果在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或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大於債務人應償還的債務,則債權人沒有在債務重組過程中作出讓步,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不視為是一種債務人發生暫時性財務困難而進行的債務重組。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專案中分別反映:“期貨會員資格投資”包括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專案內:“期貨損益”在“利潤表”上單列專案反映;企業年度內申請退會、轉讓或被取消會員資格而收回的會員資格投資,應作為投資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應當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提交質押品的帳面價值”以及“持倉合約的浮動盈利”等。

債務的重組大多數時候都是發生在企業經營困難的時候,這也可以說是企業挽救自己的一種方式,但最終是否能繼續存活下去,就要看重組的具體操作情況如何了。並非只要進行了債務重組的,那麼企業就一定可以“起死回生”,若不能最終就只能走向破產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