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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的特徵有哪些

公司債務 閱讀(1.86W)
債務重組的特徵有哪些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於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的特徵:
1、財務經營狀況相對不佳的公司較多,產業相對集中。通常,債務重組與債務困難、債務危機聯絡在一起,因此據披露情況看,目前進行債務重組的大多是生產經營和財務結構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關聯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帳面的重組損益巨大。
3、資訊披露不充分、不規範。有關債務重組的資訊只是散見於重大訴訟仲裁事項、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關事項、現金流量表附註等部分,披露行為隨意性大,債務重組給公司帶來的損益情況更是不明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