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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原則主要有

涉外仲裁 閱讀(2.65W)

我國的涉外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原則主要有允許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選擇合同的管轄地及法律適用,也可以選擇仲裁。當事人選擇的國家法律與合同爭議要有實際聯絡,且不違反我國的法律、法規。涉外合同糾紛中就管轄權或適用法律問題在當事人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則需要適用最密切聯絡原則來確定。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徵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絡的法律。

涉外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原則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