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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合同及其法律適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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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合同及其法律適用原則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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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合同及其法律適用原則

無名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如下:
一、契約自由原則。這一原則保障了合同當事人自由而不受外部非法干預地進行協商,確定當事人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係。
二、公序良俗原則。公序良俗原則是無名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的判斷標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