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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勞動關係機關有哪些

勞動關係 閱讀(3.33W)

認定勞動關係機關有哪些

在全世界各地,勞動者應當受到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勞動者通過勞動來促進了社會的建設和進步,我國通過勞動法來規定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係,從而對雙方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那麼,進行認定勞動關係機關有哪些呢?小編將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出詳細的介紹。

一、如何認定勞動關係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招聘你工作,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77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規定,先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證明勞動關係證據

申請勞動仲裁,你必須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因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加以證明:

1、儘量提供能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過勞動的相關材料。如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業務授權委託書、代簽的業務合同、上班記錄表、進出用人單位的門卡、飯卡、工資條、工作服、暫住證、評定員工等級證明、表彰或處罰決定等等。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來說,要增強證據意識和職業風險意識,平時儘可能收集、儲存相關物品。

2、請同事提供證人證言,而且要出庭作證,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

3、讓自己任職期間接觸過的客戶予以證明,證明自己曾經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向其提供過服務。

4、申請調查取證。對一些不接待公民個人調查取證的單位,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社會保險或者委託銀行向勞動者代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部門向社會保險部門、銀行調取相關的資料。

三、認定勞動關係機關有哪些

《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看,法律和行政法規授予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程式中確認受到傷害的職工與企業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職權。

勞動仲裁委員會以及人民法院有權認定勞動關係。

通過本站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得知,認定勞動關係機關主要包括勞動仲裁委員會以及人民法院。除此之外,小編提醒大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對於勞動者工傷認定的過程中,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也是可以對於雙方之間勞動關係是否存在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