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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認定問題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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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認定問題有哪些規定

大家在社會中從事工作的時候,有些人因為不懂得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在遇到勞動糾紛的時候,因為沒有一些確切的證據,經常會導致自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所以當我們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以後,一定要注意確認勞動關係,這對日後的維權很有關係。那麼勞動關係認定問題有哪些規定呢?

勞動關係認定問題有哪些規定?

一、員工與公司勞動關係要怎麼確認?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屬於事實勞動關係的情形有哪些?

事實勞動關係,指的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係與勞動關係相比,只是欠缺了書面合同這一形式要件,但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屬於事實勞動關係的情形包括了:

1、應籤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

2、以口頭協議代替的書面勞動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兼併合同中規定了職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問題,這就有了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依據;

4、勞動合同期滿沒有終止也沒有續簽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

上述資料當中,針對勞動關係認定問題有哪些規定為大家做出了詳細介紹。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得知,一般來說員工與公司確認勞動關係,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方式進行確認。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也可以通過考勤記錄、其他員工的證言證詞、工資發放的記錄等來確認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確認和員工的維權息息相關,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