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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後用人單位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工傷賠償 閱讀(9.74K)
工傷賠償後用人單位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賠償完後用人單位還賠償嗎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也就是說工傷保險是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如果交了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有交工傷保險,用人單位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