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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57W)

如今是人性化的時代,很多的政策都體現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尤其是在高溫時期的高溫補貼政策,這在一定的程度上緩解了勞動者的工作壓力。那麼對於這個高溫補貼政策你瞭解多少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通過海南省高溫津貼的有關規定標準來了解一下吧。

海南省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麼

2018年海南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

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注意:

1、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的為準。

2、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3、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海南萬寧臨時工也有高溫補貼

連日來,驕陽似火,環衛工人每天仍堅守在大街小巷,清掃著城市街道的每個角落。為了讓每一名一線環衛工都能享受到應有的福利,萬寧市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確實保障環衛及市政管養職工福利待遇的意見》,從2014年起對萬寧市環衛臨時工人追加安排高溫補貼,今後每年4月至10月,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進行發放。

據統計,萬寧市512名環衛臨時工人領取高溫津貼共計107.52萬元,其中4月份至6月份46.08萬元高溫補貼已經發放到工人手中,7月份起將按月正常發放。同時,自2015年起將環衛臨時工人高溫補貼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園林環衛工每月300元

由於地理位置原因,各省區市中海南一年中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最長。據記者近日對建築、的士、快遞、外賣、園林環衛等行業的走訪發現,高溫津貼在推行過程中常因崗而異。

園林、環衛工人是室外工作時間較長的群體,他們在烈日下的勞動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海口市環衛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口從2007年開始,一直按照1960年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實施高溫補貼,每年5月至9月,按照300元/月的標準對臨時工進行高溫補貼發放。

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津貼怎麼辦?

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這樣的高溫天氣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33℃以下的情況下作業,沒有給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以到該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舉報投訴受理中心或撥打舉報投訴進行舉報。

如調查發現用人單位有拒發高溫津貼的行為,他們將要求用人單位立即給予勞動者發放津貼,如不執行將依法依規對用人單位做出處理。

2012年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做了對戶外工作者發放高溫津貼的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上述內容就是海南省高溫津貼的政策標準,其實我們可以看出這些規定的標準還是很詳細的。但是我們要知道高溫補貼的主要承擔者還是企業,那麼這就可能會導致很多的勞動者無法享受到該有的補貼。其實關於這一點我們應該在當初簽訂勞動合同時就要主動的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