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南方還是在北方夏季的溫度都是很難忍受的,尤其是夏季的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國家規定為了保證勞動者們的身體健康,在這種情況下作業的勞動者們依法享有高溫津貼補助,不同省市所處經緯度不同,氣溫的差異不同,所以高溫津貼補助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那麼河北省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呢?
一、河北省高溫津貼標準
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並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
1、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到9月,共4個月。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3、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判斷是否屬低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低高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者,視同室外作業。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按8小時計算。
二、高溫津貼的執行時間
根據我省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實際情況,夏季高溫津貼實行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三、高溫津貼的其他事項
夏季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夏季高溫天氣時期作業付出的超常勞動消耗和特殊支出的一種額外勞動報酬補償,夏季高溫津貼不能計入勞動者的正常工資標準,不能與原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提高企業崗位津貼、夜班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的津貼專案和標準相沖抵。
綜上所述,不僅能享受到定時供暖的優惠政策,勞動者還能享受到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的鼓勵,也是對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們的補償。河北省高溫津貼的標準符合國家規定契合勞動者心中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