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高溫補貼>

湖南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59W)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我國的政策規定要進行發放高溫補貼,凡事有高溫作業和露天用人單位都要進行採取適當的降溫措施來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因為勞動者持續在高溫下會出現很多的病症。那麼湖南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麼?下面小編與您分析。

湖南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麼?

一、湖南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今年我省的夏季高溫津貼仍按照去年下發的有關通知標準發放,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併入“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特別注意:工作中暑須到醫院診斷後才能算工傷。

二、夏季高溫作業者在上班時中暑,算不算工傷?

長沙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的負責人透露,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高溫下工作中暑應算工傷。不過,該負責人提醒,出現中暑後,應及時上醫院診斷,憑醫院診斷書,才好進行後續的維權事宜。

根據《條例》規定: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發生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前,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墊付,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享受工傷待遇。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發放津貼: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不能算津貼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該負責人還特意解釋,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在湖南的工作者每人每天最低標準是150一天,高溫補貼是每個單位都需要進行發放的補貼,不能決絕發放,如有用人單位沒有發放高溫津貼,工作者是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