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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了病假算全勤嗎?

病假 閱讀(3.17W)

一、員工請了病假算全勤嗎?

員工請了病假算全勤嗎?

員工請了病假不能算全勤了,可能會被扣除全勤獎,但工資要給。

1、全勤獎是公司的內部規定,是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獎懲管理規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管理工作而設定的一項獎懲制度。不受勞動法保護。全勤假可以看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如何規定的,如果公司規定請病假不給全勤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給的,全勤獎不是法律規定必須支付的專案,但是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工資的。

2、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擴充套件資料:

工齡工資和全勤獎應當屬於徵稅物件。

按《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職工工資、薪金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工齡工資和全勤獎是工資所得,應當納稅。

工齡工資和全勤獎計入最低工資標準嗎?

加班費、特種作業津貼和福利待遇不計入最低工資。

根據國務院《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規定,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組成,在勞動者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勞動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中夜班、高溫、低溫、礦山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下津貼和福利待遇。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平時上班的員工或許會因為疾病而不能按時到單位上班且必須請病假的,休息和病假的權利雖然是國家賦予給所有員工的,但是單位為了自己的利益會期望員工能夠多為單位工作以賺取更多的利潤,所以全勤獎的推出只是為了給那些能夠工作滿一定時間段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