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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住院算不算全勤?

工傷認定 閱讀(3.3W)

一、員工工傷住院算不算全勤?

員工工傷住院算不算全勤?

工傷休假不是出勤,休假後不是全勤。全勤,顧名思義是職工在規定的工作和學習時間裡沒有缺勤,嚴格地來說,是沒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停工留薪期也是缺勤,不屬於全勤。但對一些特殊的休假,法律法規規定視作出勤或者按出勤享有相同的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工傷的認定範圍

根據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釋出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應當及時的治療,並進行合法的工傷認定,屬於工傷事故的可以享受合法的工傷待遇,並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假期,在這個期間雖然不屬於出勤,但是可以獲得規定的工資待遇,用人單位拒不發放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