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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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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對於工程專案來說,質量問題是重中之重。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各單位都應十分注意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把控各個建設環節,否則一旦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將會造成嚴重損失。在我國,工程質量事故會按照損失是否嚴重分為不同的等級,那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準是怎樣的?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一、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國家現行對通常採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

1、一般: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

a、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

b、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2、嚴重: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

a、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b、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c、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範疇。

a、工程倒塌或報廢;

b、由於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c、10萬元以上。

二、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式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並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專案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籤認後,專案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後,總監理工程簽署稽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准後,簽發工程復工令;

(6)專案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工程質量事故分為一般事故、嚴重事故以及重大事故等不同的等級,它是根據該事故所造成的後果來劃分的,如導致的經濟損失的數額以及是否造成人員傷亡,以及人員傷亡的數量等等。一旦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各單位應及時處理,將損失減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