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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籤財產協議有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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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律師:夫妻籤財產協議有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夫妻籤財產協議有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杭州婚姻律師:現在很多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內會簽訂財產協議,無論是在什麼時候籤的財產協議,都是為了保護一方或者雙方的利益,那麼雙方所籤財產協議的有效性就很重要了。因為,如果所籤協議無效,會涉及到的經濟利益有能是上百萬或者上千萬。今天李律師要講的是如何避開財產協議這三種無效情形。

杭州離婚律師工作中常見的財產協議有這三種無效情形:

1、約定財產歸子女所有

杭州離婚律師見過很多夫妻在簽訂協議時會約定某一部分財產歸子女所有,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管。從法律上來看,屬於贈與沒有履行,沒有完成的贈與是不生效的。實踐中,這類約定爭議比較多,一般是以認定無效而告終。

2、不動產歸雙方共有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沒有辦理加名手續,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根據李曉娟律師的工作經驗,如果發生爭議,法院也是不會認可的,會支援贈與方的撤銷贈與。

3、誰提離婚誰不分財產

經常會有人在財產協議中約定,誰提離婚,誰就淨身出戶,不分任何財產。這一般是剛結婚時對彼此忠誠的一個承諾。作出這種承諾的目的,通常是希望雙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起經營好婚姻。但是,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所以,這類約定往往會被認定為限制公民離婚自由權,從而被認定無效。

如果簽訂財產協議,杭州婚姻律師建議您一定要避開無效事由,免得所籤協議淪落為白紙一張。如有需要婚姻法律服務,您可以聯絡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