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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籤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些哪些事項呢?

合同訂立 閱讀(1.42W)

一、購房者籤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些哪些事項呢?

購房者籤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些哪些事項呢?

1、檢視交房日期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那麼最常見的就是開發商延期交房了,於是,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2、審查有效證書

通常商品房預售和銷售必須應當“五證”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它們是購房人必須審查的最重要的檔案。缺少上述檔案,則該商品房不具備銷售條件。

3、檢視空白條款

一般來說絕大多數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條款需要雙方確認後填寫或者主要特殊註明的,但是有的開發商會告知購房者這個合同是統一版本的,因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這樣空白的地方開發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腳。因此購房者如果確實沒有特殊說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劃一道斜線表示空白地方已無內容。

二、如果已經簽了購房合同的房子還能退嗎?

簽訂購房合同之後存在以下情形的,就可以要求退房。

(一)購房合同無效而導致退房。

如果開發商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比如開發商已將土地設定抵押卻沒有告知購房人,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等等,根據法律規定,該購房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退房。

(二)購房合同被依法撤銷而導致退房。

對於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者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或者開發商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購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購房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但通常情況下,購房人想以此作為退房的理由,往往舉證較為困難。

(三)套型誤差而導致退房。

對於交房時的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的,或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而合同中又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有權退房。這種情形適用於按套計價的預售房屋。

(四)面積誤差而導致退房。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凡實際測量的與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五)規劃設計的變更而導致退房。

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或者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開發商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六)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導致退房。

主體結構指的是承重牆、樑、柱等,如果發生地基基礎的沉降超過允許變形值,鋼筋混凝土構件產生變形、裂縫,磚石結構沒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等質量問題,並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當然,對於一般的門窗、牆壁等方面存在的質量問題,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否則,購房人無權僅據此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