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82W)
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簽訂規範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最好請代理或介入並要對合同進行公證,確認其法律效力
二、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三、買期房要約定交房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購房者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為避免尷尬法律狀態,購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四、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五、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六、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補充協議通常由開發商起草,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七、注意約定違約責任。承擔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消費者在約定時要注意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法律依據: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