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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併購流程

兼併收購 閱讀(1.11W)

企業重組併購流程:明確併購動機與目的;制定併購戰略;成立併購小組;選擇併購顧問;尋找和確定併購目標;聘請法律和稅務顧問;與目標公司股東接洽;簽訂意向書;制定併購後對目標公司的業務整合計劃;開展盡職調查;談判和起草併購協議;簽約、成交。

企業重組併購流程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