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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流失的原因和形式

改制重組 閱讀(2.6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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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流失的原因和形式

我國國有資產存在的主要形式是以國有企業為主。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有企業在不停的擴大中,企業之間併購重組是很多人選擇壯大企業的方式,在這樣的手段下,很容易導致資產流失的情形。那麼,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流失的原因和形式是什麼?今天,小編給大家做了以下的相關分析。

一、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流失的原因

造成兼併重組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原因有高層管理者管理不到位,管理混亂,對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不重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缺位,作為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未能發揮其真正作用,行政參與干涉過大,政企不分,導致相關人員“鑽空子”,利用兼併重組操縱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違規操作、暗箱操作;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援,缺乏產權交易、股權轉讓、資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條文;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股東代表大會、監事會、獨立董事無法充分發揮其職能。

在兼併重組過程中,各煤炭企業以政府為主導,在重組本地資源的同時,有計劃地實施對外擴張戰略,立足本行業,做大做強非煤產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在兼併重組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少數國有企業高階管理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兼併重組過程中採取非法手段,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二、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流失的形式

通過相關研究,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渠道和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是清產核資不規範,高價收購低質資源。在資產評估過程中,不按相關規定,對於一些劣質資源高估價,高成本收購。如一些礦山,儲存量較低,開採困難,伴生產品較多,高價從個人手中購買採礦權。有的被收購企業實際已資不抵債,在評估定價過程中,仍然堅信其盈利能力,高價收購,兼併後快速破產。

2、是兼併重組過程中低估優質國有資產。如國有企業採用實物資產對私營企業進行收購兼併的過程中,好多經營管理者無視職工權益,利用破產兼併重組,將優質資產低估,以較低的價格折股、出售或分配給個人,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3、是違規操作,私做決定。通過制度的設定,私分國有資產。如某董事長在企業兼併重組前制定一套獎勵政策,擅自將工程款視為自有籌集資金,以發獎金的名義私分國有資產。四是違法擔保,而承擔連帶責任。違反規定,在兼併重組過程中,為非國民企業和個人擔保,出現風險後承擔連帶責任,造成嚴重損失。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流失的原因和形式”所做的相關解析。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陣地,因此,在實現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資產時,要做好萬全的準備,不然的話,在兼併重組過程中,一旦出現兼併重組失敗,就會很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鶴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