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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流程怎麼走

破產清算 閱讀(9.54K)

(一)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依法受理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檔案,並按程式轉上市公司監管部。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流程怎麼走

(二)初審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後,稽核人員從法律和財務兩個角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閱,撰寫預審報告。

(三)反饋專題會 反饋專題會主要討論初審中關注的主要問題、擬反饋意見及其他需要會議討論的事項,通過集體決策方式確定反饋意見及其他稽核意見。

(四)落實反饋意見 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部門提交反饋回覆意見。

(五)稽核專題會 稽核專題會主要討論重大資產重組申請稽核反饋意見的落實情況,討論決定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是否提交併購重組委審議。

(六)併購重組委會議 併購重組委工作程式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稽核委員會工作規程》執行

(七)落實併購重組委稽核意見對於併購重組委會議的表決結果及書面稽核意見,上市公司監管部將於會議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及其聘請的財務顧問進行書面反饋。申請人應當在併購重組委稽核意見發出後10個工作日內向上市公司監管部提交書面回覆材料。上市公司監管部將稽核意見的落實情況向參會委員進行反饋。

(八)審結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