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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維修基金怎麼用

物業糾紛 閱讀(1.42W)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分和設施在損壞之後的維修與更換。房屋主體報過內外城中牆、柱、樑、樓板、屋頂等,公共部分包括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裝置有上下管道、電梯、消防、車庫等。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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