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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及物業維修基金如何計算

物業糾紛 閱讀(2.1W)

首套小於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房產,契稅按房產總價的1%交;大於90小於144平方米的房產,契稅是1.5%;大於144平方米的是3%。非首套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房產及非居住性質房產,契稅都是3%地區可調整,部分地區將上稅率調整為2%及4%。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第二條 條例所稱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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