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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繳納的物業維修基金怎麼使用

維修基金 閱讀(2.24W)

一、業主繳納的物業維修基金怎麼使用?

業主繳納的物業維修基金怎麼使用

1、 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分和設施在損壞之後的維修與更換。

2、 房屋主體報過內外城中牆、柱、樑、樓板、屋頂等,公共部分包括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裝置有上下管道、電梯、消防、車庫等。

3、 一般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房屋維修基金是由房管局代管,但是申請程式很複雜。想要支出房屋維修基金要遵照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之後才能申請。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式:

(1)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專案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E建設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5、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2)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的使用程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專案、費用預算、列支範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2、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3、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稽核同意,並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建設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另外,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其實房屋維修基金也是為了提升我們的住宅質量,畢竟房子使用時間長了之後肯定也會發生各種各樣的問題,對這些公共裝置的維修不可能是由物業公司承擔維修費的。同時,業主自己家裡面的某些裝置不小心給弄壞了的話,一般是不能使用維修基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