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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繳費後物業公司易主 | 我還要再繳物業費嗎

物業糾紛 閱讀(1.8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物業公司的名稱雖然變了,但其主體資格並沒有變。只要物業公司依照《物業服務合同》對小區提供了服務,業主就有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業主繳費後物業公司易主,我還要再繳物業費嗎